丽江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二季度运行分析 |
(最后更新时间:2021-08-23 点击次数:1次) |
2021年二季度,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的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防控风险”的总基调,不断规范公积金业务,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现将二季度总体运行情况分析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二季度新开户职工1004人,缴存额3.92亿元。二季度末缴存总额113.63亿元,缴存余额39.88亿元。其中二季度异地转入37笔108.67万元。 (二)提取:二季度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12033人次,提取金额2.01亿元,二季度末提取总额73.75亿元。其中,二季度异地转出57笔203.54万元。 (三)贷款:二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2笔,发放金额1.77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8164笔,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84.93亿元,贷款余额27.13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存款比率68.03%。其中,二季度发放异地贷款14笔593万元。 (四)收支:二季度业务收入2669.47万元,业务支出1470.65万元,实现增值收益1198.82万元。 二、业务运行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季度实缴职工人数68306人,缴存金额3.92亿元,上半年完成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12亿元的59.98%。二季度末缴存余额39.88亿元,较一季度末缴存余额增加1.91亿元。从缴存主体看,二季度实缴职工人数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缴存人数及金额占比高达79.9%和89.29%。其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已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而非公群体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上的参与度较低。从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看,缴存基数在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含)-1倍的占当季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的51.34%、42.05%,缴存额在1000(含)-2000元的占当季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的54.67%、44.97%。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季度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2033人次,共计2.01亿元。提取率为51.02%,较2021年一季度下降29.06%。上半年完成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计划7.5亿元的62.67%。住房消费提取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人次、金额占比最高。非住房消费提取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人数、金额占比最高。这充分说明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较好,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用于购买住房和偿还购买住房贷款本息。 (三)贷款。 二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2笔共计1.77亿元,较一季度减少0.17亿元,上半年完成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计划7亿元的53.06%。 1.按借款人单位性质分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体还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职工,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为84.69%和86.36%,同时也开展到更广泛的职工群体,服务于更多行业、更多单位性质的缴存职工。 2.按购房面积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90㎡(含)以下的分别占8.16%和6.7%,90-120㎡(含)的占24.74%和23.13%,120-144㎡(含)的分别占27.55%和26.77%,144㎡以上的分别占39.54%和43.41%。 3.按主贷人月缴存基数分类:月缴存基数为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含)-1倍的居多。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分别占59.44%和59.44% 4.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首次的分别占71.43%和69.03%,二次的分别占20.41%和21.92%,三次及以上分别占8.16%和9.05%。 5.按贷款用途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占44.39%和45.41%,二手房的分别占51.53%和50.29%,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分别占4.08%和4.30%。 6.按贷款类型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纯公积金贷款的分别占100%和100%,组合贷款的分别占0%和0%。 7.按贷款地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本地贷款的分别占96.43%和96.65%,异地贷款的分别占3.57%和3.35%。 三、重点关注问题 (一)贷款资产质量。 截止2021年6月末,全市逾期笔数26笔140.55万元,个贷逾期率0.05%,其中逾期3至5期10笔3.24万元,逾期6期及以上16笔137.31万元。产生逾期主要原因是借款人经济条件出现变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工作变动,导致家庭还款能力受到影响;有的借款人存在较多未偿还账务影响还款能力;部分借款人还款能力预估不足,造成还款困难;有的职工按时还款意识不强;个别借款人因遗忘、出差、工作忙而造成逾期。 催收措施:一是管理部负责对逾期3至5期逾期贷款进行电话催收,保持对逾期情况时时关注,跟踪催收。二是中心执法检查科重点对逾期6期及以上的逾期贷款进行催收,将催收通知书(函)送到借款人手中,联系不到借款人,执法检查科将催收通知书(函)送至单位、家人手中。三是管理部、执法检查科督促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的前提下,与担保人共同催收,针对6期及以上仍然未还款的借款人,落实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四是加快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五是采取多样化手段收回逾期贷款。针对逾期贷款进行分类排查,查找原因,对症下药,力求多渠道、多措施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 (二)流动性风险。 二季度提取率51.28%,个贷率68.03%,二季度资金净流入1.06亿元(其中资金流入4.84亿元,资金流出3.78亿元),2021年6月末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为13.38亿元,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情况较好,资金较为充裕,不存在资金流动性风险。 (三)资金存储合理性。 中心分别在工、农、中、建、招商、农商、邮政、富滇村镇八家银行开立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2021年6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13.38亿元,其中活期存款0.03亿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的0.22%;协定存款8.15亿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的60.91%,定期存款5.2亿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的38.87%。目前全市资金使用合理,在确保资金使用充足、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资金的收益。 (四)缴存账户有效性。 截至2021年二季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基本稳定,实归金额占应归金额的96.49 %,目前存在的情况和问题是:一是由于各种原因,存在部分单位缓缴情况;二是一人多户及账户封存等问题。一人多户产生原因是从原单位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再就业及停缴多年的历史遗留账户,无法与原单位和本人取得联系;账户封存产生原因是缴存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能及时就业等因素造成。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做好归集扩面工作,推动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对欠缴、断缴单位,逐一摸清单位基本状况,积极主动做工作,采取电话催缴、书面催缴、上门催缴等多种形式,争取取得好的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通知缴存单位专管员或职工本人及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四是根据每月电子化检查结果数据,全面梳理风险疑点,精准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确保基本信息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