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三季度运行分析 |
(最后更新时间:2021-11-12 点击次数:1次) |
2021年三季度,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稳中求进,防控风险”的总基调,贯彻“房住不炒”的原则,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规范公积金业务管理,提升公积金综合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现将三季度总体运行情况分析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三季度新开户职工1392人,缴存额3.52亿元。三季度末缴存总额117.15亿元,缴存余额39.70亿元。其中三季度异地转入76笔207.09万元。 (二)提取:三季度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16316人次,提取金额3.7亿元,三季度末提取总额77.45亿元。其中,三季度异地转出56笔224.80万元。 (三)贷款:三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62笔,发放金额2.06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8626笔,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87亿元,贷款余额27.3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存款比率68.87%。其中,三季度发放异地贷款7笔325万元。 (四)收支:三季度业务收入2702.46万元,业务支出1518.73万元,实现增值收益1183.73万元。 二、业务运行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三季度实缴职工人数65916人,3.52亿元,截止9月末,共计缴存金额10.77亿元,完成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12亿元的89.75%。三季度末缴存余额39.70亿元,较二季度末缴存余额减少0.18亿元。从缴存主体看,三季度实缴职工人数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缴存人数及金额占比高达78.96%和86.73%。其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已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而非公群体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上的参与度较低。从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看,缴存基数在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含)-1倍的占当季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的53.2%、50.48%,缴存额在1000(含)-2000元的占当季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的54.82%、51.84%。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三季度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6316人次,3.7亿元。提取率为105.11%,较2021年二季度增加1.69亿。截止9月末,共计提取金额8.4亿元,完成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计划7.5亿元的112%。住房消费提取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人次、金额占比最高。非住房消费提取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人数、金额占比最高。这充分说明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较好,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用于购买住房和偿还购买住房贷款本息。
(三)贷款 三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62笔,2.06亿元,较二季度增加0.29亿元,截止9月末,共计发放贷款5.77亿元,完成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计划7亿元的82.43%。 1.按借款人单位性质分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职工,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为89.39%和90.16%,同时也开展到更广泛的职工群体,服务于更多行业、更多单位性质的缴存职工。 2.按购房面积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90㎡(含)以下的分别占8.01%和6.16%,90-120㎡(含)的占21.21%和18.9%,120-144㎡(含)的分别占27.06%和24.39%,144㎡以上的分别占43.72%和50.55%。 3.按主贷人月缴存基数分类:月缴存基数为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含)-1倍的居多,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分别占56.28%和55.35%
4.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首次的分别占69.97%和66.20%,二次的分别占22.94%和23.71%,三次及以上分别占9.09%和10.09%。 5.按贷款用途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占45.89%和46.84%,二手房的分别占50.65%和49.83%,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分别占3.46%和3.32%。 6.按贷款类型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纯公积金贷款的分别占100%和100%,组合贷款的分别占0%和0%。 7.按贷款地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本地贷款的分别占98.48%和98.42%,异地贷款的分别占1.52%和1.58%。 三、重点关注问题 (一)贷款资产质量。 截止2021年9月末,全市逾期笔数35笔168.42万元,个贷逾期率0.06%,其中逾期3至5期20笔7.05万元,逾期6期及以上15笔161.37万元。产生逾期主要原因是借款人经济条件出现变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工作变动,导致家庭还款能力受到影响;有的借款人存在较多未偿还账务影响还款能力;部分借款人还款能力预估不足,造成还款困难;有的职工按时还款意识不强;个别借款人因遗忘、出差、工作忙而造成逾期。 催收措施:一是管理部负责对逾期3至5期逾期贷款进行电话催收,保持对逾期情况时时关注,跟踪催收。二是中心执法检查科重点对逾期6期及以上的逾期贷款进行催收,将催收通知书(函)送到借款人手中,联系不到借款人,执法检查科将催收通知书(函)送至单位、家人手中。三是管理部、执法检查科督促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的前提下,与担保人共同催收,针对6期及以上仍然未还款的借款人,落实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四是加快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五是采取多样化手段收回逾期贷款。针对逾期贷款进行分类排查,查找原因,对症下药,力求多渠道、多措施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 (二)流动性风险。 三季度提取率66.11%,个贷率68.87%,三季度资金净流入-0.16亿元(其中资金流入5.56亿元,资金流出5.76亿元),2021年9月末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为13.31亿元,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情况较好,资金较为充裕,不存在资金流动性风险。 (三)资金存储合理性。 我中心分别在工、农、中、建、招商、农商、邮政、富滇村镇八家银行开立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2021年9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13.31亿元,其中活期存款0.028亿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的0.21%;协定存款8.082亿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的60.72%,定期存款5.2亿元,占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的39.07%。目前全市资金使用合理,在确保资金使用充足、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资金的收益。 (四)缴存账户有效性: 截至2021年三季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基本稳定,实归金额占应归金额的98.09 %,目前存在的情况和问题是:一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存在部分缓缴情况;二是一人多户及账户封存等问题。一人多户产生原因是从原单位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再就业及停缴多年的历史遗留账户,无法与原单位和本人取得联系;账户封存产生原因是由于缴存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能及时就业等因素造成。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继续做好归集扩面工作,推动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对欠缴、断缴单位,逐一摸清单位基本状况,积极主动做工作,采取电话催缴、书面催缴、上门催缴等多种形式,争取取得好的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通知缴存单位专管员或职工本人及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四是根据每月电子化检查结果数据,全面梳理风险疑点,精准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确保基本信息准确。
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3日 |